各类 AIGC 企业是整个链条的核心,其或用自有爬虫团队,或利用第三方数据服务商批量获取原创作品用以模型训练,而部分内容平台对站内作品被爬取置若罔闻、变相予以便利,少数用户直接上传他人作品或主动引导 AI 模仿某种风格,故而形成了”未经许可投喂”的链路,原创人们也因此在不知情中沦为 AI 的”灌溉者”… 于是,四位画师联合发起维权,后续又有更多创作者加入,他们的诉求清晰而迫切:建立清晰、可操作的 AI 训练数据授权机制,让 AI 公司使用原创作品前,必须获得版权方明确授权并支付合理报酬 … 法律修订滞后于技术发展是必然的,” 律师李翰轶指出了著作权法修订中所涉的根本问题,“要平衡原创保护与 AI 行业发展,其中最难厘清的是 AI 训练数据合规边界及 AI 生成内容权利归属问题。

